【投票系统】操作指引

一、功能说明

1、使用对象

各职能部门人员;

2、功能说明

通过部门发起投票。

功能位于【我的部门】-【某部门】-【投票】。

二、操作指引

1、投票

各职能部门人员均可使用投票功能,投票支持勾选结果是否公示、是否匿名,支持选择发送对象,支持输入投票前言。

2、创建新的投票

投票编辑过程中可进行暂存、题目排序、设置投票基本信息、预览投票等操作,还可定时发布投票。

3、投票编辑

点击[增加投票大题]进入投票内容编辑页面。投票主题和选项内容支持各类形式展示。

4、投票结果显示

投票结果可以柱状图和表格的形式查看。

5、投票查看

投票者在【我的事务】右上角有红色圆点提醒,点击即可进入投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