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投票系统】操作指引
一、功能说明
1、使用对象
各职能部门人员;
2、功能说明
通过部门发起投票。
功能位于【我的部门】-【某部门】-【投票】。
二、操作指引
1、投票
各职能部门人员均可使用投票功能,投票支持勾选结果是否公示、是否匿名,支持选择发送对象,支持输入投票前言。
2、创建新的投票
投票编辑过程中可进行暂存、题目排序、设置投票基本信息、预览投票等操作,还可定时发布投票。
3、投票编辑
点击[增加投票大题]进入投票内容编辑页面。投票主题和选项内容支持各类形式展示。
4、投票结果显示
投票结果可以柱状图和表格的形式查看。
5、投票查看
投票者在【我的事务】右上角有红色圆点提醒,点击即可进入投票。